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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费新形势 夯实维权法治力量——《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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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启动了地方配套法规制度的修订工作。就在2016年6月1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继上海、甘肃、江西等地之后,又一个修订出台地方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地区。与此同时,江苏、湖北等地也正在跟进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越来越多地方性消费维权法规制度的修订出台,将能够持续推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建设,消费维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及现代化管理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本期“特别策划”栏目中,我们特别约请到已经出台实施地方消费维权条例的几个地区,结合当前消费维权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各地不同的实践特征,就新规实施以来的主要情况进行剖析,并以正在推进该项工作的江苏为例,阐述修法过程中的主要思路,希望能给系统同仁一定的参考、借鉴。
作者 孟令兵
机构地区 辽宁省工商局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6年第16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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