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技术创造出一个与实体空间相平行的网络空间,并促进互联网贸易的发展。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外生性、贸易对价的特殊性,以及多边贸易协定的局限性,互联网贸易需要新的贸易规则进行调整。在理论上,以消除电子贸易障碍和增强贸易商电子权利为导向,互联网贸易规则可分为确权性规则、限权性规则和赋权性规则。在实践中,升级互联网贸易规则的方法将从限权路径走向赋权路径。在推进"互联网+"战略的过程中,我国应避免对互联网贸易施加不必要的电子贸易障碍,并赋予贸易信息的自由流动权,以此推动全球互联网贸易自由地、有序地发展。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28-138,共11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