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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要求补发2008年2月至2013年5月养老金和将养老金提高到同单位、同年龄、同工龄人员的档次(每月2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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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编辑同志,我于1958年2月出生,1975年7月到农村插队,1979年4月返城后安排在县医药公司工作,2008年2月由县劳动保险部门核准退休。但由于欠缴养老保险费,我未能从同年的3月份起领取养老金,直至2013年4月我个人及用人单位足额补缴了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从2013年5月起才领取养老金。
作者 魏珉
机构地区 编辑部
出处 《人事天地》 2016年第7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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