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战后各国间的一系列条约被认为与现今南海诸岛的主权争议有着直接的关系。本文试图依据国际法上的条约解释规则,对《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和约》以及《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中与南海诸岛主权归属有关的条款进行解读;通过探查条约与第三国的关系,明确约文对南海诸岛主权的指向——中国;通过对国际法上政府继承理论的探究并结合两岸实际,阐明新中国成立后共和国政府与国民政府就南沙诸岛主权的交接。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69-174,共6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第57批)资助项目(2015M57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