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领域具有公开性、共同性、恒在性和多元性,公共领域为公民彰显自我提供了有效的空间,为公民互为主体的沟通提供了条件。推动公共领域的建设,须推进公民异议权的保障,培育公民结社能力,推动公民横向权力的发展。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4-9,共6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协商民主过程中的公民有序参与研究”(15KS066)
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中国特色协商民主过程中的公民有序参与研究”(15A191)
湖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公民资格发展和扩大农民有序政治参与研究”(11YBA295)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毛泽东中心开放课题“国家建设视域中的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研究”(14MY09)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公民资格视域中的农民政治参与研究”(2013M53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