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控制权 ,历来是实现国家发展权的关键。但是国家选择什么途径实现资源有效控制权却值得探讨。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离 ,使用权市场经营由政府代理 ,是计划经济转型国家国有土地资源市场化的替代性制度安排 ,这种土地市场的政府代理制尽管有所绩效 ,却始终存在政府失灵 ,以致于国有土地资源仍未走出公地悲剧的宿命。当前中央政府即使强制推行土地市场改革 ,由于新制度变迁缺乏市场主体内在的动力和制度生存环境 ,短期内要保证转型有较大难度。要实现资源利用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 。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27-33,共7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