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示了一则《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中明确提出,将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不得以明星大腕作为论价标准,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总局将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定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就"注重影视作品思想价值和审美导向,优化影视制作成本结构"制定倡议书,加强对市场的引导。
出处
《中国广播》
2016年第9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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