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前,两工制度是为解决后集体化时期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的劳动力供给问题而创制。这种计划式、指令性的劳动力利用制度,与市场经济催生的农民自由和权利相违背。农民选择"弱者的武器"消极怠工,以农村人情活动来消解村干部的监管权力。农民在面对不符合其利益的制度时会选择依靠传统文化网络,自下而上地来消解村干部权力,其行动逻辑是道义与理性的结合,以低成本实现对制度的抗争。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92-95,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教育部重大社科基金“百村十年观察”专门调研项目(09&BC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