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分流功能有限,难以有效应对刑事案件增多和实行"以审判为中心"导致司法损耗增加的问题。构建"简上加简"的刑事速裁程序是解决问题之道。域外速裁程序呈现命令模式和协商模式的两分景象,且各具特色和优点。我国速裁程序属于单一的命令模式,存在一些缺陷。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协商模式,增设认罪协商程序,同时吸纳命令模式中的书面审理方式,实现对刑事速裁程序的合理化构建。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16-125,共10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5AFX015)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支持计划
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