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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服务,贴心你我·系列之十八 到国外结婚应办理何种“单身证明”公证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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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有读者在查询办理到国外结婚相关手续时,在网上看到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向全国民政部门通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通知之日起,除办理送往台湾地区和九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使用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解决实际问题,该读者希望通过本刊"领事服务,贴心你我"栏目了解中国公民到国外结婚应办理何种"单身证明"公证认证手续。
作者 任正红
机构地区 外交部领事司
出处 《世界知识》 2016年第18期51-51,共1页 World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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