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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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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日起,天津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主要包括:领取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
作者 天填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第8期53-53,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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