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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与返聘人员约定伤害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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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有部分返聘员工,不能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拟让其写一份自己承担责任的协议书,约定工作中发生的所有伤害事故均由其自己承担。这种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无效,又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一定风险,就会影响退休人员发挥余热。该怎么处理为妥?能否将这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第9期54-5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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