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擅自处分捐赠物将问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增设法律责任专章,明确提出:如果违背捐赠者意愿、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物,或未遵守有关监管制度,或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开信息,那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被处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 《江淮》 2016年第7期53-5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