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罪不诉人员容易受到不良社会影响再次违法犯罪。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通过对不诉人员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劳动服务、就学就业帮扶等针对性挽救措施,能够促使其悔过自新,消除其人身危险性。微罪不诉人员帮教机制不仅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而且还是加强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强化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提高司法效益的内在需求。实施微罪不诉人员帮教,不仅要构建有力的帮教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帮教工作流程,还要建立完善的帮教配套制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15期13-15,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