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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明第滥伐林木被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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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舒明第滥伐林木案,被告人舒明第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作者 盘处军
出处 《绿色天府》 2016年第9期51-51,共1页 Green Tia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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