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皇太极时期借鉴明制,对盛京官员、地方驻守官员实行考核。既行考满,又行类似京察、大计的考察制度。考核形式、奖励原则、处分办法初具规模,奖者以世职官爵为主,罚者盛京官、驻守官有区别,六部等官罚至革职,但可以锾代罚,驻守官重者处死,轻者圈饿。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05-110,共6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代文官考核研究"(15FZS010)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4〕第246号)
长春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长师社科合字[2011]002号)"清代文官考核与吏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