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问题是关系当前社会稳定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最为重要的热点问题。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种社会控制手段多管齐下,作为社会控制手段的法律最为重要,然而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完善,现有立法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断裂。本文运用法律社会学分析,从环境公益诉讼的生存根基、现有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与社会现实的关系及其作为社会控制工具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探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5-21,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