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关于未生效合同的论争久且巨矣,焦点在于其法律地位是否独立,法律责任如何定性以及责任形式的理解与适用三个问题。未生效合同的理论独立地位应当说是毋庸置疑的,但在我国当前的法治大环境中,其法律上的独立地位犹有疑义。未生效合同受法律责任的保护,存在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理论可能。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两种具体责任形式在理解与适用上应特别注意与已有民事责任体系的对接。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