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广大劳动者创业创新才能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坚决停止相关考试、鉴定、发证活动,并进一步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国家政策执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