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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陕西机动车检测机构垄断协议案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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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所在,维护公平竞争是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核心目标。2016年4月。陕西省物价局对该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组织西安、商洛、杨凌地区3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达成并实施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垄断协议案作出处罚.罚款合计576多万元。此案是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首例刚刚放开价格的垄断协议案件,加之涉案单位多,且均为小微企业,本文试结合案情进行研讨分析。
作者 王马川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6年第8期47-49,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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