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哲学史上,老子首次把人视为独立的自然性个体存在,并对体道层面与实践层面的自然个体分别予以了考察。在老子看来,人作为独立的自然个体在应然状态上当是自然与无为的。对于如何合理定位个体与群体的关系,老子开出了与儒、墨、法等诸家不同的道路,他更重视个体及其价值,并提出了自然个体在先、无自然个体无法谈及群体的思想。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41-46,共6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先秦道家个体性思想研究"(15FZX016)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中西哲学对勘视域下的老子个体性"(2014GGJS-117)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基金项目"中西哲学对勘视域下的庄子个体性思想研究"(2014CZX004)
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培育基金项目"中西哲学对勘视域下的先秦道家个体性思想研究"(2014-PYJJ-0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