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非法营运认定在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件中的定位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在原危险驾驶罪里增加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犯罪行为,正式将严重超员危险驾驶列为刑事犯罪,受《刑法》制裁。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6年第9期40-41,共2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