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新政策环境下,房地产租赁业务要交11%的增值税的变化,让很多企业对房产税筹划的要求更加迫切。企业出租房地产业务要在市场需求条件下,明确纳税主体,利用合同控税,考虑税收优惠政策,不局限应纳税款最小化而是考虑综合收益最大化,签订业务合同前就可以利用折算系数进行分析,税收筹划要考虑综合财务收益最大化而不能局限于税收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18-120,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