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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的贪腐“亲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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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7月22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及堂弟张绪刚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张绪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10万元;张绪刚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75万元.
作者 朝天子
出处 《检察风云》 2016年第18期26-27,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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