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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病亡,能否归罪“毒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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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的一名小学生,在学校兴建校合和装修教室后不久,罹患恶疾病亡。学生的父母称学校兴建的校舍和装修的教室排放有毒气体污染教学环境直,接导致孩子罹患恶疾,向学校索赔400万元。学校则以学生发病原因不确定,且学校的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执行,没有任何环境污染行为等为由,拒绝予以赔偿。
作者 田野丛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35期56-57,45,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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