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明日报9月11日消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所列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出处
《传媒评论》
2016年第9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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