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英商创办的广州市电力公司,历经外资、官商合办到商办的过程。1932年7月9日由于各种因素被广州市政府收归市营。政府的强制接管行为,引起海内外同业、商会、社团等的广泛反对与共同声讨,并支持电力公司收回商办权。此后数年,官商之间展开以争夺电力公司举办权的博弈。尽管南京国民政府下令将其发还商办,但是地方政府并未践行,电力公司命仍由官办。其背后涉及到民营公用事业的商办权的合法保障性问题,抑或是变动政局中如何维护正常的商业秩序,体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利的博弈,官商之间的隔阂,从而凸显了双方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09-118,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