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仅严重败坏司法公正,而且损害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这一制度安排契合了我国的宪政架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运行机理,蕴含了权力制衡、权利保障和法律监督的本质内核。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51-53,共3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基金
2015年度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研究>(XJ2015C3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