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向新闻出版机构投寄稿件和作品,要严格执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投寄的稿件和作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容,也不得涉及机关、单位的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及他人隐私。稿件和作品凡是涉及本机关、单位以及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的,在投寄前,要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自己无法把握时,要请本机关、单位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或保密组织进行保密审查。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个人的著作内。
出处
《成都工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04-104,共1页
Journal of 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