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性教学是思政课教学区别于传统知识论教学的一种新的模式或范式,其根本价值目标是促进实践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为把握这一价值目标的基本规定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实践主体性确立与发展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表征,实践主体对象性关系的完善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表征和实现路径。实践主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价值目标及其基本规定性的明确对于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有着直接的方法论意义。传统知识论教学的思维根源是单一客体思维和单一主体思维,思政课实践性教学需规避这两种思维方式,从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逻辑出发组织教学,包括凝练教学目标、整合教学内容、选取教学方法、设计考评方式。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9期224-226,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基金
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项目"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论理论引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研究"(2013LSZ060)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