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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戏谑意思表示的法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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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戏谑意思表示是重要的意思表示制度之一,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戏谑意思表示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分析戏谑意思表示的概念及比较分析国外对戏谑意思表示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中对戏谑意思表示进行单条规定较为符合我国的实际,在民事法律中可做出如下规定:"第n条表意人并无严肃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而且在意思表示时预期到该项表示不会被严肃采认的,该意思表示无效。"
作者 姚泽琳
机构地区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59-60,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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