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冤假错案追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志。真实严厉追责有利于未来减少冤狱,虚化搪塞追责则可能鼓励制造更多冤狱。内蒙古呼格冤案,在冤杀无辜这一最严重恶果经再审确认之后,在举国上下多年千夫所指、千呼万唤的巨大压力下,对冤案制造人员的追责仍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了事。这一结果大出国人意料,引起相当质疑,让人不禁联想起清末杨乃武冤案。古今比较可能让我们更加清楚这一结果的荒唐:今日就枉杀无辜的最重冤案之追责,其力度竞远不及百余年前仅误判死罪(尚未执行,仅关押3年)的冤案之追责。冤狱追责的虚化敷衍,不仅使司法公信力再次受损,更可能解除冤狱制造者的后顾之忧,客观上激励未来冤狱制造。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3-15,共13页
Law Science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法治"德礼"重建与"礼法合治"传统治理资源的创造性发展研究>(16CFX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