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2015年受理的38起案件的实证分析表明,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受案量、受案范围、原被告范围、案件来源、调解及诉讼请求满足率、责任体系、审判机制、跨界问题处理及社会支持度等方面均有明显的进步。但是,在案件受理、案件选择标准、原告资格认定、停止侵害、生态修复与环境赔偿、诉讼类型划分等方面尚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6-33,共18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激励视野下的环境法实施问题研究"(13YJC82002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