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个体与社会"之关系的讨论构成了理解"社会"本体论之争的主要脉络。从这一关系视角出发,古典时期的思考成为本体论之争的萌芽,不断地形构和延展出"社会"的种种图像。近代则开启了基于机体隐喻与关系类型学的本体论之争,奠定了理解"社会"的不同取向。进入现代,关于"社会"的讨论在认识论及方法论的分歧中进一步分化。诠释论视角聚焦于个体行动与社会文本的阐释过程,将社会分解为个体,却搁置了形构意义的权力角色、冲突特性及背景条件等现实层面。实证论视角则坚持集体存在与社会事实的因果发现,强调社会的力量,导致个体仅是等待被理论形构。就当代社会研究而言,还需关注那些未能以经验框架来解释的"社会"的基本维度。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88-94,共7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回到马克思:西方社会结构理论的比较与反思”(项目号:13BSH00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疆城市族际空间分异及治理对策研究”(项目号:15YJC810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