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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外包应谨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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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老服务业不同于养老产品生产业,它兼具事业和产业的双重属性,不能简单的把养老服务业归于养老产业,按照产业的要求来发展。事业与产业的本质区别在于福利性与营利性,因此在开展养老服务外包时应该谨慎为之。外包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由于利益驱动,服务商与养老机构的目标不会完全一致。
作者 于永军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6年第23期33-33,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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