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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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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庭审这一平台,能够体现原被告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向公众展示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和为人民负责的本质属性。”——近日,国务院和最高法先后发布文件,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相关问题和法律程序予以规范和明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撰文指出,“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消极应诉,这一困扰行政诉讼的现象有望改观。
出处 《江淮法治》 2016年第17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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