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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工作巡礼 淮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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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民有所盼,我有所行——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人民性,善施立法权,为民立法;善用监督权,为民谋利;善于调动代表积极性,为民呼吁。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同样恪守为民服务宗旨,善于通过人大履职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淮南市各级人大的履职成果,展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群众的天然联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点赞”。
作者 王宏昌 黄新
出处 《江淮法治》 2016年第17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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