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2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80人死亡,55人受伤,大楼全部商品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火灾发生后,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东矿区公安分局、东矿区人民检察院、东矿区人民法院、东矿区人民政府、东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经过大量周密、细致的现场勘祭,调查访问、技术鉴定等工作,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了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和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出处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6年第7期51-52,共2页
Work Safety &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