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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大队查处一起湖泊水域建设构筑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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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水政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该区仓埠街汪湖汊湖泊建设构筑物。经查:该区仓埠街羊皮村张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己承包的汪湖汊湖泊水域范围内建设喂鱼的构筑物,违反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有关条款。在区水政监察大队湖泊保护人员宣传教育下,当事人张某已认识到错误。5月24日,张某已将在湖泊水域范围内建设的构筑物全部拆除。
作者 梅自力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6年第5期80-80,共1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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