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1年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试点以来,学术界对其的评价众说纷纭。文章首先讨论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方向改革"理由"。其次综合分析了学术界商业化方向改革成效和面临挑战的观点。最后运用马克思对合作制理论对商业化方向改革进行综合性解读:首先,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会受到政府的青睐?一是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希望获得占尽地方优势的政府资源,二是因为地方政府亟待培植自身权力可控的金融主体;其次,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会受到学术界的好评?第三,如何辩证看待其商业化改革?一方面指出了商业化改革完全背离了合作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改革进行适应性分析。
出处
《经济师》
2016年第9期174-175,177,共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功能内涵
演进逻辑及创新发展>[16BJL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