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裁判行政决策模式作为司法独立异化的产物,审判委员会是其典型代表。现实中,审判委员会制度自实施以来就引发广泛争议。在实践中主要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方面,可以起到有利于抵御外界干预和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质量难全保障和程序缺乏公正的负面作用。而要改变这一局面,关键从完善审判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和构建全方位的法官保障机制两个角度着手。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6年第9期58-60,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基金
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