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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模式探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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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商品房与棚改一体化开发。 目前,多数地方政府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均为回迁安置房,不可包含商品房。若存在满足本项目原址回迁外的剩余面积,有两种处理方法:可用于提供给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作为安置房或临时周转用房;或切割为独立地块,须单独人市进行招拍挂,可用于商品房开发。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0期38-38,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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