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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房企公共配套设施税事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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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具体来讲,房企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包括居委会用房、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商店、文体场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健身设施或用房、环境卫生用房、自行车棚、公共厕所、其他服务设施等。
作者 樊其国
出处 《上海房地》 2016年第9期41-44,共4页 Shanghai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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