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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POS机刷卡套现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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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POS机刷本人持有的信用卡套现大量资金投资,能够按时归还的,尽管行为人主观上欠缺非法占有的目的,但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行业特许经营及信用卡管理的有关规定,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李涛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16期30-31,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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