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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高校科技成果自主决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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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7日,教育部、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科技活动的重要内容,《意见》要求“简政放权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其中包括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无需审批或备案。而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
出处 《中国人才》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7期64-64,共1页 Chinese Tal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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