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制阐释论是当下文学理论领域中最被关注的话题之一。强制阐释中的主观预设总体上应包含三个维度,即话语导向维度、体系建构维度、现实解释维度。在征用场外理论方面,应合理地圈定出征用疆界,人文性是确定一种理论是否合适的主要划界标准。在具体方法层面,应吸取"失语症"及古代文论现代转化讨论无疾而终的教训,将研究落到实处,并尽量探索避免强制阐释的具体规则或标准。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6,共6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世纪中国美学史"(12&ZD11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乐论与文论的关系谱系研究"(14CZW001)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学术骨干项目"中国古代乐统重建与文统分化的关系谱系"(1254G031)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辽金元音乐文学及其理论形态研究"(UNPYSCT-2015055)的阶段性成果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