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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增加动力,“零责任”也要赔偿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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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嫌电动车速度太慢,我在男友的帮助下,加装动力驱动装置。改装后,电动车的最高时速由原来的每小时20公里上升到45公里,自重也增加到47公斤以上。3个月前,我驾车上班时与行人曾某发生碰撞,曾某受伤住院治疗14天,共花去2万余元医疗费用。当时,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边打手机边闯红灯且从非人行横道线上穿越马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我则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作者 颜东岳
出处 《交通与运输》 2016年第5期64-64,共1页 Traffic & Trans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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