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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未系安全带也应自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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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个月前,我驾车上高速公路前,曾两次提醒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好友梁某系好安全带,但被其以麻烦、不方便活动为由拒绝。上高速公路后,因我突然感觉刹车出现故障而惊慌失措,导致交通事故。梁某由于惯性的作用,被从玻璃破碎的车窗甩出车外跌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上死亡。
作者 颜梅生
出处 《交通与运输》 2016年第5期66-66,共1页 Traffic & Trans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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