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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新规推进项目投标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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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河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担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可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担保函、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担保机构无条件先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偿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再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出处 《中国招标》 2016年第33期48-48,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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