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彻底改变了以往高校固定资产购建仅在基建财务账中进行核算的做法,除此之外,还要每月至少有一次将相关数据并入高校"大账"中反映。根据最新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81号令)对利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文章结合实际案例,对高校利用国库集中支付购建固定资产相关基建业务的账务处理及其并入高校"大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建设性想法。
出处
《商业会计》
2016年第18期23-27,117,共6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科研课题“对交付使用资产财务报告之拙见”(项目编号:2016hjk039)